得花四溅,全落在徐泠洋的上,白的沾着泥污,顿时湿了一片。
“早叫你搬家,要不是我,你死这儿了都没人知,”徐泠洋有洁癖,见自己的衣服脏了,顿时气不打一来,而那个罪魁祸首,早就骑着摩托车一骑绝尘跑没影了,他咬着后槽牙低声骂:“这人真没素质。”
林煜有些愧疚地说:“那要回去换条吗?”
方才徐泠洋拽了他一,林煜拿着雨伞的手歪了一,他俩上都淋了些雨。
徐泠洋把脸一撇,迈着步继续往前走,林煜赶紧跟上他。
他们还没走几步,路边停着的几辆黑轿跑同时亮起远光灯,两个西装革履的保镖车快步走向徐泠洋,恭敬地叫了声:“少爷。”并将手中的黑大衣给徐泠洋披上。
有了保镖撑伞,林煜就没必要跟着了。
“明天我叫人送请柬给你,典礼在英国举办,你最好赶紧把手边的事理完。”徐泠洋冷漠地撂一句话,没给林煜说话的时间,就在保镖的陪同坐上那辆劳斯莱斯,车里的星空散发着微弱的光。
黑的轿跑陆陆续续离开了,大雨天气,车开得很慢,可终究是从林煜的视野里消失了。
徐泠洋坐在车里,看着林煜的影消失在后视镜里。
林煜每次都会目送他离开,哪怕得知他要订婚了,也依旧如此,徐泠洋看着被雨冲刷的后视镜,心中莫名有些不安。
大雨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,林煜撑着伞在雨中站了良久,直到被寒冷包裹,他才回过神,转去了路边一家便利店,在里面买了一份便当。
尽不知味,可他还是勉吃了两。
衣服被雨淋湿了一儿,又被便利店的空调了一通,多多少少有些难受,回家之后又把厨房打扫了一遍,忙到深夜才睡。
第二天午,雨停了,天空灰蒙蒙一片,经过一夜大雨的洗涤,深圳正式迈秋季。
一辆火红小跑车停在写字楼的停车场里,任池洵穿着一件蓝仔褂从车上走来,迈着两条细长的,信步了公司。
去林煜的办公室需要经过办公区,任池洵跟前台打好招呼就去了,路过办公区时,耳力极佳的听见一众新职的员工们在面交接耳地夸他帅,任池洵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,手指甩着跑车钥匙,洋洋洒洒地往林煜的办公室走。
走到门,正好碰见从办公室里来的舒雯。
抱着一大堆文件的舒雯先是惊讶了一秒,“你从东北回来了?变帅了好多啊。”
任池洵风地拨了一发,嘚瑟:“小爷我就没丑过,煜哥呢,我要见他。”
舒雯赶忙把任池洵拉到一边,悄声说:“林总今天的状态有儿奇怪啊,是不是昨天发生了什么事?昨天他什么都没说就提前离开公司了。”